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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湖縣圖書館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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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管理要點

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地方文獻中心管理要點

  • 資料來源:澎湖縣公共圖書館
  • 日期:2020/10/29

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地方文獻中心管理要點

 

一、 本中心收藏澎湖地方文獻資料,包括圖書、期刊報章、地圖、簡介、摺頁、族譜、影音檔案、電子資料、與澎湖有關的博碩士論文、施政報告、業務報告、專題報告、研究報告、研討會專書、公文書檔案。

二、本中心開放時間為週六、日,上午9時至12時,下午2時至5時,週三至週五為預約開放,週一、二閉館。依人力及讀者使用情形調整。調整情形於大門公告,並發佈媒體週知民眾。

三、讀者入內請穿著整齊,不得吸煙、吃檳榔,並請保持室內安靜與整潔。

四、書包、飲料、食物、寵物及其他物品請勿攜帶入內,應放置於存物櫃,惟筆記、簿本、紙張不在此限,手機請關機或改為震動。須使用存物櫃者,請以證件換取鑰匙。

五、 本中心圖書資料專供在本中心內閱覽參考,概不外借。讀者閱畢請歸還原處,不可攜出室外。

六、 本中心文獻資料皆屬重要史料,請愛惜使用。

七、 本中心提供複印機、印表機,以提供讀者需求。影印有A4、B4、A3三種規格,列印只提供A4之格式。影印費用,A4每張2元,B4、A3每張3元;本中心不販賣及使用影印卡,讀者影印後依張數計費,自行至服務台付費即可。

八、 讀者若需使用手機、相機、攝影機等電子產品翻拍文獻資料,請持證明文件至服務櫃檯登錄,並請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則。

九、讀者若需調閱珍貴典藏文獻,請填寫申請單,奉局長同意後,由館員調借,現場使用完畢後並馬上歸還。

十、本要點經報局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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