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
澎湖縣圖書館-

:::
形象圖檔
  • 回上一頁

圖書館管理要點

澎湖縣圖書館館藏發展政策

  • 資料來源:澎湖縣公共圖書館
  • 日期:2020/10/29

澎湖縣圖書館館藏發展政策 

107年1月3日訂定

壹、圖書館之目標

本館為公共圖書館,具有公共圖書館教育、資訊、文化與休閒等功能,設置目標在於提供適當館藏與服務,以滿足民眾閱讀與終生學習之需求。經營目標為提供適當館藏與服務,使民眾得以自我教育、汲取新知、增進職業上之技能、提升文化及藝術素養、培養正當休閒娛樂,充分發揮公共圖書館教育民眾、傳播知識、充實文化、倡導休閒之功能。

 

貳、圖書館之任務

    本館任務在於建立豐富多元的館藏資源、提供完善親切的閱覽諮詢服務、保存地方文獻、策辦各類閱讀推廣活動及滿足民眾終身學習的需求。

 

參、圖書館服務對象

    本館服務對象以澎湖地區居民為主,所有設備與服務均以滿足讀者需求為前提,不分性別、年齡、職業、教育程度及宗教信仰,民眾皆有使用之權利。

 

肆、館藏徵集典藏政策

本館館藏主題範圍涵蓋人文、社會、自然及應用科學等各類學科,內容深度則以滿足一般性研究及休閒為目標。除了圖書以外,本館亦加強其他類型資料的蒐集,包含期刊報紙、視聽資料及電子資源的建置,使館藏內容更為廣泛並具多樣性,不僅彌補印刷式資料的不足,更提供讀者多元及便捷的資訊服務。

  一、一般圖書:

      中文圖書是本館藏書主體,主題內容涵蓋總類、哲學、宗教、自然科學、      應用科學、社會科學、中外史地、語文、美術等學科,並蒐集澎湖特色之專書,外文圖書視館藏特色及多元文化閱讀需求蒐集。此外,澎湖文獻館  藏資料深度訂為研究級、島嶼文化館藏資料深度訂為教學級,此層級之館  藏足夠提供一般的學科知識,可以支援大學課程的教學及研究,滿足大學  或研究所學生最主要的學習需求。

  二、期刊:

      考量本館經費、讀者需求及館藏空間,以一般性、休閒性、文化性、啟發性、知識性之中文通俗期刊為主,學術期刊為輔。

  三、報紙:

      以國內發行之各大報為主。

  四、視聽資料:

      (一)視聽資料蒐集有關知識性、教育性、文化性及娛樂性的各種視聽資料。

      (二)採購具有公開播映授權者。

  五、電子資源:
      (一)為因應資訊時代的來臨及出版方式的多元化,除持續性徵集印刷型資  料外,更積極加強建置數位化館藏。蒐集之電子資源包括電子書及電  子期刊等網路資源。

      (二)優先採購具永久使用權者。

  六、特藏資料:

      基於保存澎湖地方文獻,積極蒐集有澎湖縣相關史料,包括澎湖相關圖書、文獻、地圖、小冊子、摺頁、期刊篇章、研究論著、碩博士論文、族譜、手稿、作家檔案等,永久保存。

 

伍、館藏採訪

  一、經費來源

      (一)圖書資訊設備費預算:本館館藏採購主要經費來源為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編列之年度預算,圖書資訊採購經費分配比例,每年簽請局長核定 後動支。  

      (二)教育部專案補助款。

  二、圖書資料選擇原則

      (一)符合圖書館目標、任務及讀者需求。
      (二)得獎圖書及暢銷圖書盡量完整蒐集。
      (三)讀者推薦:讀者可提出圖書資料推薦,由圖書館視館藏狀況及經費納入採購。

      (四)選擇工具

1. 國際標準書號(ISBN)新書目錄。
2. 全國新書資訊月刊。
3. 書商或代理商提供書目資料。
4. 各報章雜誌刊載之出版消息及書評。

5. 出版社營業目錄。
6. 網路書店或出版社網站之新書資訊。

陸、受贈原則
  一、本館受理贈送之圖書資料,以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為原則,惟不接受下列資料之受贈:

      (一)各級學校教科書。
      (二)考試用書。
      (三)違法及查禁之圖書資料。
      (四)期刊、報紙及小冊子。
      (五)過於陳舊之科技類圖書或已有新版之舊版圖書資料。
      (六)畫線圈點及破損不堪修補之圖書資料。
      (七)本館認為不宜接受之圖書資料。

  二、本館受理各界贈書,不接受任何附帶條件,以全權處理為原則,包括典藏、  陳列、轉贈、淘汰或其他處理方式。

 

柒、館藏維護

    為提供讀者完整且正確的資料,對於各類館藏資源必須加以適時與適當的維護。館藏維護包括館藏整理與修補(復)、淘汰、盤點。

  一、館藏整理與修補(復)

     (一)館藏資料經分類與編目後,依資料類型進行加工,加工完成後之圖書資料依索書號排架。

     (二)圖書資料應適時整理,以利讀者查找並維持整齊,同時需不定期進行讀架順位,避免資料錯置情況發生,影響讀者使用。

     (三)圖書資料如有破損,但並不影響閱讀時,應加以修補以利讀者使用。

  二、館藏淘汰

     (一)當圖書資料內容已陳舊過時或屬連續性出版參考資料,均應進行館藏淘汰,以提供讀者新穎與即時的資料。

     (二)館藏淘汰應持續進行,以提升讀者利用率,發揮圖書資料價值。

     (三)本館圖書資料淘汰原則應符合「圖書館法」之規定,每年在不超過館藏量百分之三範圍內,得自行報廢淘汰。

     (四)淘汰標準

         1.內容不符合館藏發展政策者。

         2.內容陳舊過時、無參考價值且使用五年以上之圖書資料,則淘汰複本。

         3.已入藏新版資料涵蓋舊版者,舊版得以報銷。

         4.圖書資料經清點遺失或讀者外借達五年以上無法追回者。

         5.嚴重殘缺、破損致無法閱讀者。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

  三、館藏盤點

      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圖書資料盤點,以確保實際館藏與館藏目錄相符,並掌握實際館藏數量及維護館藏資料的正確性,作為館藏整理與典藏方式改進之參考。

 

捌、期刊保存、淘汰原則

    納入永久典藏之期刊應具本館館藏特色、學術研究價值,並須考量同質性期刊之替代性,是否有線上網路版或光碟版可取代,以能提供本館讀者最佳參考服務的版本為是否納入永久典藏之依據。

 

玖、附則

    本政策由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圖資科擬定,簽請局長核定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回頁首